礦燈為攜帶型,由燈頭、電纜和蓄電池(包括錳酸鋰離子蓄電池、礦燈保護器和蓄電池槽等)構成,燈頭可固定在礦用安全帽上。
KL2.8LM(A)本安型礦燈
礦燈結構特征:
1、礦燈為攜帶型,由燈頭、電纜和蓄電池(包括錳酸鋰離子蓄電池、礦燈保護器和蓄電池槽等)構成,燈頭可固定在礦用安全帽上。
2、鋰離子蓄電池輸出端設置有礦燈保護器,具有過充電保護、過放電保護及短路保護功能。
3、采用燈頭充電方式,只須將燈頭的充電插頭插到充電架的充電插頭上,按順時針方向旋轉180度可自動充電。
礦燈產品特點:
1、采用本質安全型設計,LED 光源,發(fā)光效率高,使用壽命長,在礦燈使用壽命期內不必更換光源。
2、礦燈燈頭內設有充電管理電路,可在穩(wěn)壓型礦燈充電架上進行充電,不需要改造現有的充電架。
3、采用了可重復使用的礦燈保護器,具有過充電,過放電和短路保護等功能,礦燈短路時可迅速切斷電路,避免發(fā)生事故。
4、采用錳酸鋰離子蓄電池,蓄電池為全密封結構,不會漏夜,礦燈使用期內蓄電池無需維護,安全性能好。
礦燈使用方法:
使用時,將燈頭上的電源開關輕輕按壓時,可分別開啟主、輔光源或關閉光源。使用礦燈主光源可點燈16小時以上;若超出預定工作時間,請及時切換到輔助光源,以維持更長的照明時間。礦燈設有過放電控制電路,在正常使用條件下,電池不會造成過放電。但當電池放電到終止電壓,過放電控制電路啟動,關斷照明光源。本礦燈設有自動轉燈功能,當礦燈由主燈自動轉換成副燈亮時,副燈點燈時間可維持20min左右,此后自動關燈,使用人員務必按照要求使用。